資料來源:雲林縣家畜疾病防治所
http://www.adccyl.gov.tw/salinger/rabies-control-in-Taiwanl/rabies_history_Taiwan.htm
台灣狂犬病防治史(節錄)
(應會與印度狂犬病防治工作比較後節錄摘要利用)
光復後至民國49年間的狂犬病防治工作
從民國37年狂犬病出現首例至45年間狂犬病的防治工作是由衛生機關負責狂犬病預防注射、警察機關負責捕捉未登記的流浪犬,民眾所飼養的家犬依法是要辦理登記狂犬病疫苗預防注射,否則所飼的犬隻會被當做流浪狗處理的,民國四十年狂犬病疫情越衍越烈當年通報病例有238例(實際應不只此數),民國四十一年政府決定將狂犬病列入法定傳染病,政府行政力量從事規模性計劃性的狂犬病撲滅工作始於民國45年,當時的中國農村復興委員會進口十五萬劑免疫有效期限達三年的Flury疫苗(由美國Flury小姐腦部分離而經減毒之雞胚胎狂犬病活毒疫苗)進行全面性的犬隻預防注射,而以往所使用的本省自製狂犬病疫苗,免疫有效期限僅六個月,故犬隻一年需注射兩次才能確保平安,Flury疫苗確實改善了防治工作這方面的問題。民國46年政府的衛生與農政單位開始攜手合作防治狂犬病,首先於當年的1月先在雲林縣實施示範計劃,由省衛生處與雲林之衛生單位及獸醫同仁執行,在一個月內調查並登記縣內所有的畜犬並進行狂犬病預防注射。民國47年1月計劃擴大在嘉義以南六縣市全面實施,到了民國47年11月全省各縣市除澎湖縣外(因無病例發生)已全部實施完成,除了預防注射外,在這段時間,各縣市政府與警察單位于每月中旬實施撲滅流浪犬一次,對於進口犬隻則需一個月的觀察檢疫期,期滿犬隻健康無恙,始予放行。就這樣撲殺流浪犬、家犬登記、全面預防注射及加強進口犬隻檢疫,總算撲滅這一波的狂犬病的流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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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大學獸醫學院之台灣動物狂犬病防疫網站(http://www.rabies.tw), 有許多人感染後之實況錄影, 可前往觀看了解更多資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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